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介绍
为了更好地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,依据党章和党费工作有关规定,遵照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》 (组电明字〔2017〕5号) 以及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《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》(豫组电〔2017〕30号)要求,现就进一步规范我院党费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办法通知如下:
一、党费收缴、下拨办法
1、学院党委办公室每年6月初和12月初对全院党员进行党费收缴工作,并在当月月底按全院党员实交党费总额的50%上缴至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。按照规定,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缴纳党费后由所在支部自行截留50%部分用于开展支部活动,剩余党费上缴至学院党费专用账户。
2、党委办公室根据学院党委要求,不定期对学院党员缴纳党费余款部分按各党总支(支部)人数按比例下拨党费,根据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(中组发〔2008〕3号)精神,党费收缴标准的核定、党费收缴及支出、账目管理等具体业务,委托财务处进行管理。各党总支(支部)要按照党费开支范围和财务规定的正规合法票据,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后留存报销单据和流水账目备查。
二、党费使用项目
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,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,其使用范围包括:
1、培训党员。主要用于对广大党员进行政治理论、知识能力等方面的培训,以及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所发生的费用。具体使用事项可包括:活动场地费、图书资料费、印刷费、交通费、参观红色革命教育基地教育培训费、观看加强党性修养的主旋律影片费等费用。
2、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、资料、音像制品和设备。具体使用事项可包括:报刊订阅费、图书资料和音像制品购置费以及党员教育活动场所(如党支部之家、党员活动中心等)的设备设施购置费等。
3、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。具体使用事项可包括:购买或制作奖状、荣誉证书、奖牌的费用以及会议用资料费、场地费等。
4、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。具体使用事项可包括:用于对生活困难党员的一次性生活补助(标准不超过1000元/人•次),以及对重病党员、生活困难党员发放慰问物品(开支标准不超过300元/人•次)的费用。
5、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。具体使用事项可包括:用于直接发放慰问金、救灾物资给受灾党员,修缮基层党组织因灾受损的活动场所、电教设备等教育设施的费用等。
6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 (组电明字〔2017〕5号)》要求,在遵循以上党费使用五项基本用途的前提下,以下具体使用项目可以从党费中列支:(1)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积极分子、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住宿费、伙食费、交通费、师资费、场地费、资料费、门票费、讲解费等。(2)开展“三会一课”、创先争优、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费等。(3)党内表彰所需费用。(4)修缮、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、为活动场所配备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。(5)编印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和印制入党志愿书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、党员证明信、流动党员活动证、党费证、党员档案等所产生的工本费,以及购买党徽党旗等费用。(6)党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购买支票、转账手续费等项相关费用。
三、党费使用管理
1、按照党费工作的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应当分开的要求,党费业务由党委办公室代院党委统一管理,有关党费核算、支出等具体财务管理工作由学院财务处代办。
2、各党总支(支部)书记为本总支(支部)党费收缴、管理、使用的第一责任人,应对本总支(支部)党费的使用范围、金额、票据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和审批,并要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和报账工作。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,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。
3、党费支出的审批程序:
(1)各党总支(支部)费用支出由支部经手人填单、管理人员验收、党总支(支部)书记审核,主管党委办公室领导签字后留存报销单据和流水账目备查。
(2) 学院层面的党费开支由党委办公室统一支出办理。经手人填单,党委办公室党费管理人员验收,党办主任审核,财务主管领导和党委办公室主管领导共同签字审批后生效,由财务处审核后报账。
(3)对有特殊困难党员进行补助时,党员本人要向支部书面申请,党总支(支部)委员会根据本人申请核实并进行讨论,作出给予补助金额的书面决定,连同本人申请上报学院党委办公室审核,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经批准后办理。在确定特殊困难党员补助的发放人选时,应注意与学院工会、学院老干部处等开展同类项目的人选统筹考虑。
4、每年年底,各党总支(支部)要将本总支(支部)上一年度党费的收缴、下拨党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院党委办公室,党委办公室每年年初对各党总支(支部)上一年度的党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,写出书面总结报院党委,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全体党员公布,接受党员的监督。党费交纳和管理情况将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、优秀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一项重要指标,并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。
5、未使用完的党费额度自动留转至下年度使用。
6、使用党费必须严格履行党费使用审批手续,坚持勤俭节约原则,精细合理使用党费,不得随意扩大范围。对于不属于党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手续不完备的费用,基层党组织党费管理人员、党委组办公室和财务部门有权抵制,拒绝开支。对违反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规定的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,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。